
将基金资产用于明股实债和借贷投资!重庆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收警示函
重庆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收到警示函,警示其将基金资产用于明股实债和借贷投资的方式存在风险,该基金需谨慎处理投资行为,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应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近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重庆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在管私募基金存在两项违规投资行为,涉及金额未披露。一是公司在管的部分私募基金进行明股实债投资,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二是公司在管的部分私募基金进行借贷投资,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重庆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系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成员,由重庆高速公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7%,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